举报说明

一、举报范围:

主要包括制售假劣种子、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非法转基因种子等问题及详细线索。

二、以下事项不予接收:

1.无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行为的;

2.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;

3.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,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,且无新的证据、信息的;

4.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,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;

5.被举报的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;

6.已经进入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其他法定途径、程序的。

三、请据实举报,并使用文明用语。如有诬陷行为,或上传不良信息行为,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四、为提高效率,平台不对同一举报信息重复接收,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。

五、提倡实名举报。